【文明城市 你我共建】不文明行为曝光(第120期)
2022-11-08 15:49:51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彭琼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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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最亮底色,也是一座城市的最暖名片,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软实力的体现。文明城市创建,每个人都是参与者,你的一次随意行为就可能让城市形象受损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。近期,本栏目将通过负面曝光,督促整改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市民。
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现象
湘J8Y158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NK202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37Y58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ABT319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N7157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C810H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0156A于2022年10月20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皖BH608S于2022年10月20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3FD78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湘J3CY33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AU3D83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AHG213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AH2X58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3DF16于2022年10月20日在辰阳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湘J3Z735于2022年10月20日在芙蓉路的新S205线路口与龙阳路路口路段350米处不礼让斑马线,被处以记3分,罚款200元。
二、车辆乱停乱靠现象
常德0267359于2022年11月7日在滨湖路不按规定停放。常德0351152于2022年11月7日在滨湖路不按规定停车。常德0032926于2022年11月7日在滨湖路不按规定停车。皖GCV672于2022年11月7日芙蓉路不按规定停车。 湘J3H918于2022年11月7日在芙蓉路不按规定停车。湘JLZ569于2022年11月7日在芙蓉路不按规定停车。常德0533612于2022年11月7日在银水路不按规定停车。三、违规经营现象
流动摊贩于2022年11月7日在辰阳南路违规摆摊设点。百花园店于2022年11月7日在沧浪西路出店经营。

欧普照明店于2022年11月7日在沧浪西路出店经营。

编 辑:彭琼子
一 审:李 俊
二 审:朱自刚
三 审:张智峰
责编:彭琼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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